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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注销的公司名称还可以继续使用吗?

发布日期:2021-03-18   浏览次数:310

很多企业老板再把公司注销后,想要保留公司名称,好为以后再次注册公司使用,现在注册公司者众多,各行业公司重名的现象经常发生,从而导致给公司起名很难,有的朋友可能以前注册过公司,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后来又注销了,便想着用之前注销的公司名字来重新注册公司,那么这样可以吗?

根据《企业名称登记治理划定,第二十一条》,在下列情况下,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,登记机关不予核准:
1、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;
2、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不满3年的;
3、企业因本条第1项、第2项以外的原因注销登记不满一年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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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之前注销公司名称能否使用取决于是否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:
(1)企业被撤销满3年的;
(2)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3年;
(3)企业因注销或注销以外的原因,通常注销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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